校服的质量监管
一、明确校服管理相关要求2015年6月,教育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对规范校服市场、校服质量标准、校服质量检查、学校选用管理、校服采购管理及监督惩处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一是充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要求校服采购单位在采购校服时要符合相关标准,并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二是充分保障家长合法权益。要求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选用校服,学生自愿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
三是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保护的地方行为,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切实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校服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校服产品监督抽查。2019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强化儿童穿戴用品质量监管,守护儿童穿戴安全,以监督抽查为抓手,覆盖生产流通全领域,强化中小企业儿童服装抽查力度,取得良好成效,为广大儿童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2020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将包括校服等在内的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纳入抽查事项,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是加强校服在内的学生用品执法力度。高度重视广大学生健康安全,持续开展包括校服在内的学生用品产品质量执法工作,2018-2020年期间,以学生用品为重点,组织各地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领域联合开展执法稽查。2020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稽查机构在开展校服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081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26起,涉案货值139.12万元。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
一是规范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着力解决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变相强制购买、价格偏高、款式品类过多、变动频繁、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继续加强校服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推进风险隐患排查,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开展质量技术帮扶。
三是强化社会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家长、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作用,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建立校服信息管理服务长效机制。